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藍女士向廣西融水縣市場監管局投訴稱,2018年在融水縣某生活館舉辦“買多少,返多少現金”活動時,其在該店消費了2007元,而后到店要求返現金時,該店告知只能以購買商品來代替返現金。為讓店家按承諾返現,藍女士這幾年跑了無數次,至今也未得到兌現“買多少,返多少現金”的承諾,希望市場監管部門給予協調處理。
接到投訴后,融水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投訴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藍女士反映情況屬實。被投訴的生活館負責人承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并表示愿意配合調解。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承諾,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生活館未履行“買多少,返多少現金”的承諾,存在欺騙消費的行為。經融水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并簽調解協議:被投訴的生活館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分批次將剩余的1967元以現金兌現給藍女士。
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貪圖小利輕易相信各種促銷活動。同時也告誡廣大商家,開展促銷活動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通訊員 歐柳苗 韋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