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信息顯示,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具體情況如下:
(一)新羅區黃海燕石凍攤銷售的小河蝦(購進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呋喃西林代謝物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廈門SM分店銷售的來自廈門夏商銀谷禽業有限公司的鮮知道鮮烏雞(檢疫日期為2020年10月19日),甲氧芐啶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聲明:以下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食用農產品) | ||||||||||||||||
食用農產品抽檢依據為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等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定。 食用農產品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禁限用農藥、禁限用獸藥等指標。 | ||||||||||||||||
抽樣編號 |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進貨來源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進貨來源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加工、購進、檢疫)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計量單位||標準值 | 分類 | 公告號 | 公告日期 | 任務來源/項目名稱 | 檢驗機構 | 備注 |
SC20350000361304426 | 1 | / | / | 新羅區黃海燕石凍攤 |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韭菜園市場石凍攤 | 小河蝦 | / | / | 2020/11/30 | 呋喃西林代謝物||37.2||μg/kg||不得檢出 | 食用農產品 | 第11期 | 2021.3.26 | 福建/省抽 | 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 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
SC20350000360220066 | 2 | 廈門夏商銀谷禽業有限公司 | 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馬巷洪溪湖厝里300號 | 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廈門SM分店 | 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嘉禾路468號SM商業城一期負一層 | 鮮知道鮮烏雞 | / | / | 2020/10/19 | 甲氧芐啶||274||μg/kg||50 | 食用農產品 | 第11期 | 2021.3.26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 復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