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4月2日,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假冒侵權案件信息公開(2021.3.6-2021.3.25),涉及一起生產偽造廠名的枕芯充裝機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號 | 案件 名稱 | 被處罰的自然人姓名 | 被處罰的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名稱 | 被處罰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 | 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 主要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機關 名稱和日期 |
海市監處字[2021] 00095號 | 生產偽造廠名的枕芯充裝機案 | 薛祖平 | 無 | 無 | 2020年12月4日,本局收到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轉來移送函,當事人薛祖平涉嫌生產不合格產品及偽造廠名。 | 責令停止;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 | 當事人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末日為節假日順延)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沒款 | 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