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南岸區瓜元火鍋店銷售的鴨腸(抽樣單編號為:DC20500108650860839,抽樣日期:2020-12-17),經抽樣檢驗,甲醛不符合食品整治辦〔2008〕3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8日向南岸區瓜元火鍋店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現場已無被抽檢批次鴨腸在售。商家不能提供供貨來源、購進票據、檢驗檢疫記錄等證據。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2日對此次抽檢結果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該火鍋店已停止經營,經營者把剩下的鴨腸因為保鮮問題作廢處理了。因處于零售環節,產品無法召回。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商家不能提供供貨來源、購進票據、檢驗檢疫記錄等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第一項、第五十三條 第一項 第二項、第一百二十三條 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等規定,綜合處罰如下: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9元;3.處罰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進貨來源不明,原因不明。該企業已停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