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
不予處罰決定書文號:合市監支不罰〔2021〕1號
當事人: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000769002558L
主要違法事實:銷售專利權終止后繼續在商品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的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下列行為屬于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一)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二)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的規定,屬于假冒專利的行為。
不予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265]“……(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處罰,責令改正并予公告,免于罰款:1、銷售不知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
責令整改內容: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涉案4款砧板,分別為:LOCK&LOCK2WAY抗菌砧板(小)”,型號為CSC306DG,生產日期為2019年4月3日;“LOCK&LOCK2WAY抗菌砧板(中)”,型號為CSC305DG,生產日期為2020年10月9日;“LOCK&LOCK2WAY抗菌砧板(中)”,型號為CSC305P,生產日期為2019年6月20日;“LOCK&LOCK2WAY抗菌砧板(大)”,型號為CSC304DG,生產日期為2020年6月5日。
作出不予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