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1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滑縣光洋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輝縣市紫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椰汁米糕、1批次鮮棗糯米蒸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經調查,輝縣市紫東食品有限公司共生產上述鮮棗糯米蒸糕150斤,貨值金額1260元,銷售金額1218元,該批次產品已售完畢未能召回;共生產上述椰汁米糕400斤,貨值金額3360元,銷售金額2284.8元,召回29.032千克。上述兩批次產品貨值金額共計4620元,銷售金額共計3502.8元。
輝縣市紫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鮮棗糯米蒸糕和椰汁米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3502.8元(叁仟伍佰零貳元捌角);2、沒收不合格椰汁米糕30.038千克和鮮棗糯米蒸糕1.234千克;3、罰款人民幣70000元(柒萬元),罰沒款共計73502.8元(柒萬叁仟伍佰零貳元捌角)。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新市監罰字〔2020〕60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上述兩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該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如下:及時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嚴格按照工藝標準進行生產操作;組織員工加強對食品添加劑安全使用標準的學習培訓;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使用防腐劑。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過對該公司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