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河南果核兒貿易有限公司等5102戶各類企業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河南果核兒貿易有限公司等5102戶各類企業:
經查明:河南果核兒貿易有限公司等5102戶各類企業,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一案,經我局立案調查,現已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2021年2月23日我局分別在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本局公告欄發布擬吊銷上述企業營業執照的公告,告知當事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有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聽證的權利。當事人河南果核兒貿易有限公司等5102戶各類企業在法定期限內未主張上述法定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一款“對有下列行為的企業和經營單位,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如下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第(九)項“不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責令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吊銷營業執照,并可追究企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之規定,本局現作出吊銷上述單位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當事人,其經營資格終止,應當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依法組織清算,并按規定向原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其投資設立的相關企業也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因當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查無下落,無法直接、郵寄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現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我局將吊銷的企業名單在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門戶網站(http://www.zzgs.gov.cn)和我局公告欄進行公告送達,請相關企業自行查詢,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聯系人:王書雄 胥書娟 聯系電話:(0371)63907298
企業名單和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見附件。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9日
附件_1:金水區局決定吊銷名單04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