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閆冬)日前,天津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案件。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銷售分公司漢沽東海加油站因違反相關法規被該局處罰。
截圖來源: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網站
據悉,該加油站因安全教育培訓學時不符合相關規定,被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罰款1萬元,2021年4月28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書文號為:(津)應急罰[2021]總-2-007。
據天眼查,該加油站2001年6月成立,負責人劉永海。經營范圍包括運輸工具用汽油、柴油、乙醇汽油零售;潤滑油、化工產品(危險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預包裝食品、日用百貨、汽車零配件、煙銷售;文體用品、家用電器電子產品零售;房屋租賃;汽車清洗服務;三類汽車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