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12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藥品市場檢查結果的通告(2021年 第10號)。通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該局4月份組織對19家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開展重點檢查、GSP符合性檢查,對19家藥品零售企業、藥品使用單位進行延伸檢查。
一、藥品批發企業
本次檢查藥品批發企業18家,其中棗莊嘉城醫藥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基本符合藥品GSP的要求,對存在的個別不符合規范的事項已要求企業整改,相關企業所在地檢查分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并監督企業整改到位;淄博環球醫藥有限公司違反藥品GSP要求,已移交企業所在地檢查分局調查處置。
二、藥品零售連鎖總部
本次檢查濟南平嘉大藥房有限公司1家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基本符合藥品GSP的要求,對存在的個別不符合規范的事項已要求企業整改,相關企業所在地檢查分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并監督企業整改到位。
三、藥品零售企業
延伸檢查藥品零售企業1家,基本符合藥品GSP要求,存在的個別不符合規范的事項已要求企業整改,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并監督企業整改到位。
四、藥品使用單位
延伸檢查藥品使用單位18家,基本符合《山東省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