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合瑤市監車處字〔2021〕10號),涉及合肥市瑤海區藍鳥童裝店銷售不合格產品案。
合肥市瑤海區藍鳥童裝店銷售不合格產品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合瑤市監車處字〔2021〕10號
當事人:合肥市瑤海區藍鳥童裝店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2340102MA2PG1DX6F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經銷不合格“哈哈熊有機彩棉合同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行政處罰種類: 1、責令整改;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1.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哈哈熊有機彩棉合同套”,2.沒收違法所得300元。 3.罰款人民幣12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協議銀行繳納罰沒款。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