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鐵拳”行動開展以來,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圍繞重點任務,有針對性地部署開展日常檢查、飛行(隨機)檢查、抽查抽檢、體系檢查、專項整治等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已查辦“鐵拳”行動各類案件2387件。現公布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
上海鈴木電梯起重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2021年3月24日,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鈴木電梯起重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7萬元的行政處罰。
前期,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開展監督檢查,發現上海鈴木電梯起重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在對位于上海市崇明區城橋鎮翠竹路1388弄的金鰲山小區的電梯進行日常維保的過程中,存在虛假維保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注重查看維保過程,結合掃描“上海智慧電梯碼”獲取的維保信息和查看視頻監控跟蹤電梯維保人員行動軌跡的創新監管模式,發現電梯維保人員僅后臺上傳維保信息而維保工作走過場、弄虛作假的惡劣行為,判定當事人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經查,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間,當事人作為金鰲山小區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未按《TSG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的規定對該小區內的56臺電梯開展任何形式的維護保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崇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電梯安全關系民生,涉及市民生命安全;電梯運行安全不僅與生產質量息息相關,更與安裝后的維護保養密不可分。經由此案,崇明區市場監管局隨即全面拉開全區電梯維保行業整治,形成高壓嚴管態勢,堅決扭轉電梯維保造假的行業亂象,有效消除電梯安全隱患,保障乘梯安全。
上海佳佳健商貿有限公司用欺詐方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
2021年4月,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佳佳健商貿有限公司用欺詐方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4.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9至12月,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接連收到13件關于上海佳佳健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保健品的舉報和投訴。消費者反映,佳佳健公司以免費贈送米面糧油為“誘餌”,吸引老年人到公司聽講座,并組織所謂養生保健課和健康講堂對老年人進行“洗腦”宣傳,同時冒用某知名公司的名義,鼓動老年人消費購買其保健產品。在暗訪踩點和確定“講座”情況后,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出動執法人員對上海佳佳健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突擊執法檢查,當場發現該公司正在以健康講座為名義,對數十名社區老年人宣傳推銷保健產品。講座中,上海佳佳健商貿有限公司授意其員工偽造成自己是“中糧集團員工”,以虛假身份把成本低廉的保健品推銷給老人,牟取暴利,違反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用欺詐方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當事人違法侵害對象基本以老年人為主,老年消費者本是弱勢消費群體,不乏身患疾病、靠微薄的退休金生活的困難群體,更需要得到消費權益維護。虹口市場監管局以養生講座及保健品銷售會為打擊目標,露頭就打,重點整治,為社區十幾位老年人挽回經濟損失十余萬元,守住了老年人“錢袋子”,讓老年人辨明欺詐“套路”,為維護社會和諧安定營造了健康市場環境。
上海明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1年3月17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明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停止虛假宣傳并處罰款人民幣30萬元。
2021年3月3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明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款名為FCB天然植萃(免洗抑菌噴霧)的消毒殺菌產品開展調查。經查,涉案產品瓶蓋的封條上有“連續兩年榮獲空凈行業大獎南山獎”的宣傳內容,外包裝上有“榮獲鐘院士親自冠名空凈行業奧斯卡‘南山獎’”等字樣。該產品說明書上宣傳在實驗室密閉條件下,20-30分鐘殺滅新冠病毒的有效性達99.9%。經核實,涉案產品從未獲得過“南山獎”,且當事人僅對FCB天然植萃的原液進行了實驗室測試,與被稀釋后的產品在日常環境中的效果不一致。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閔行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當事人在對涉案產品的功能不明確的情況下,以實驗室環境下的數據對消費者進行誤導,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能在日常使用中殺滅新冠病毒。且企業明知“南山獎”與企業產品無關,但為了提升該款產品的知名度,提高銷售量,故意在產品包裝及瓶身封條上對產品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對于不正當的虛假宣傳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打擊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上海雍禾愛慕門診部有限公司涉嫌發布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醫療廣告案
2021年4月8日,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雍禾愛慕門診部有限公司違法發布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警告、罰款150000元整。并就涉案廣告發布者的違法行為向所在地市場監管局進行了線索移送。
前期,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當事人開展調查。經查,自2018年7月起,當事人在美團APP“雍禾植發全國連鎖(上海分院)”網店上宣稱其所實施的植發手術具有“保證毛囊成活率達到95%以上”的保證率,并采用網友術前術后對比圖片和文字內容作為宣傳。然而,該宣稱僅是當事人對以往個別病例通過檢測儀器拍照對比后所得,并不保證所有植發患者。對于廣告費用,當事人提供了一張廣告發布者開具的金額為107692元的發票,內容為“信息技術服務費”。雙方結算時未對費用明細進行單列,發票金額中還包含了網站運營和推廣服務等費用,故確認當事人廣告費用無法計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醫療機構為了拓寬服務范圍,提高業務收入,充分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醫療行業自身專業性強,而大眾對醫療專業知識的缺乏,很容易造成醫療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所以,《廣告法》明確禁止醫療廣告中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禁止使用患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等,以免消費者受到此類“神醫”廣告的誤導,作出錯誤的判斷,影響病情治療。對此類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予以堅決打擊。
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侵犯“COCO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1年4月,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對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侵犯“COCO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出沒收、銷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的工具,罰款共計106.47余萬元的行政處罰,形成系列案件。
2021年初,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在外賣平臺上買到了假冒“COCO都可”的奶茶產品。經初步調查,在外賣平臺上銷售所稱假冒奶茶的是一家個體工商戶,其通過在店招上和奶茶杯上突出使用“COCO”字樣的方式,涉嫌侵犯了 “”(注冊證號第6075711號)、“”(注冊證號第8250283號)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順藤摸瓜,通過商標權利人及電商平臺排摸,發現全市有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存在類似行為。經查,該19家經營主體主要通過加盟形式獲得“CoCo&Lucky”商標使用權(注冊證號第40418936號),但在實際使用中并未規范使用該商標,卻通過店招突出使用“COCO”字樣、使用含有“COCO”字樣的奶茶杯、吸管等方式,使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與 “COCO都可”商標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系。行動中共查獲涉案侵權奶茶杯9萬余個、封口膜79卷、吸管5萬余支、手提袋6萬余個。該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普陀區市場監管局不斷加強與注冊商標權利人和電商平臺的協作,充分發揮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社會合力,重拳出擊,既有力保護了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有效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朱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1年1月27日,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朱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96000元整。
2020年1月7日,消費者戴某至青浦區市場監管局反映其購買的十箱茅臺酒涉嫌假冒,經茅臺酒廠鑒定上述十箱茅臺酒非茅臺酒廠生產。該局立即與區公安分局聯合對銷售者朱某開展調查,因銷售金額已超5萬元,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并啟動行刑銜接移送公安處理。經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朱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茅臺酒主觀故意性不足,不構成刑事犯罪,故移回該局作行政處罰。該局隨即開展立案調查。
經查明,朱某于2017年從手下一名工人處購買了30余箱飛天茅臺酒,當事人用現金支付了貨款,沒有發票、收據等憑證。自購買后用于招待客戶,2019年12月經當事人的朋友介紹,將剩余的10箱飛天茅臺酒銷售給了戴某,銷售價格為1600元/瓶,銷售總額為96000元。戴某通過手機銀行轉賬支付了96000元貨款。經商標權利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上述10箱飛天茅臺酒非商標權利人生產,系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銷售上述10箱飛天茅臺酒的違法經營額為96000元。朱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農村市場酒類商品尤其是高檔白酒私下交易,不乏存在假冒、質量不合格商品。本案就屬于典型的農村市場交易“山寨”白酒引發的案件。通過查辦此類案件,有效震懾了銷售假冒白酒的違法分子。以生動案例教育當地消費者,引導其至正規的酒類商品經銷商處購買商品,此類消費舉報投訴明顯減少。(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