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74號)
臺州市康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綠豆糕(板栗味)的處置情況說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綠豆糕,《檢驗報告》(NO:TH20210300517);生產日期:2020年12月2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建德市航頭鎮好潤超市;檢測結論: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1年04月15日,執法人員依法將抽樣檢驗《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有2020年12月25日生產的義綠豆糕(板栗味),當事人稱該批次綠豆糕已銷售完畢,無庫存。我局于當日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當事人在臺州市路橋區峰江街道白楓岙村一區19號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生產的康諾園?“綠豆糕(板栗味)”為單個包裝,外包裝正面左上角標注有“康諾園?” ,中間標注有“傳統工藝 綠豆糕(板栗味) Bean paste cake ”及生產日期,右下角標注有“凈含量:散裝計重”。外包裝背面標注有品名、產品類型、配料、食品添加劑、食用方法、保質期、生產日期、生產商、廠址、營養成分等信息。
2020年12月22日,經銷商吳衛軍向當事人下單訂購兩款綠豆糕產品,其中有30箱綠豆糕(板栗味)。2020年12月25日,當事人根據訂單制作了30箱綠豆糕(板栗味)并于2020年12月27日經物流發貨。該30箱綠豆糕(板栗味)由吳衛軍銷售給建德市頭鎮好潤超市,并經杭州海潤泰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出具《檢驗報告》(NO.TH20210300517),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于2021年04月15日收到《檢驗報告》,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立即進行自查,得出可能是綠豆糕(板栗味)成品溫度高,未充分冷卻即包裝導致產品質量出現問題。
當事人共生產上述生產日期為2020年12月25日,抽檢不合格批次綠豆糕(板栗味)共30箱,成本價40.00元/箱,銷售價50.00元/箱,已全部銷售完,無庫存。該批次綠豆糕共計銷售額1500.00元,利潤300.00元。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我局于2021年04月15日立案調查,于2021年07月06日作出處罰決定。因當事人認真履行生產、出廠檢驗等記錄,案發后積極配合本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對當事人作從輕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00.00元,并處以罰款500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過排查,涉嫌為其在生產管控中不夠嚴格,當事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