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8月4日,山東省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菏市監綜特罰〔2021〕16-1號)。涉及菏澤和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方法和程序要求對事故塔式起重機進行檢驗檢測,出具的檢驗結果嚴重失實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違法企業名稱(當事人)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渠道 | 涉案產品控制 | 處罰機關 |
1 | 菏市監綜特罰〔2021〕16-1號 | 菏澤和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方法和程序要求對事故塔式起重機進行檢驗檢測,出具的檢驗結果嚴重失實案 | 出具的檢驗結果嚴重失實 | 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 | 王董帥、田伯虎 | 待履行 | 2021年7月20日 | 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牡丹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無 |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