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9月13日,廣西來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202131號。涉及來賓市興賓區蒙紅艷經營部經營銷售侵犯、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預包裝食品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經營者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救濟途徑 |
1 | 來市監處罰[2021]59號 | 來賓市興賓區蒙紅艷經營部經營銷售侵犯、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預包裝食品案 | 來賓市興賓區蒙紅艷經營部 | 蒙紅艷 | 1.未及時更換門店招牌,引起消費者誤解;2.未盡履行進貨查驗義務;3.經營銷售侵犯、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預包裝食品 | 依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沒收扣押的預包裝食品(①“賴茅”酒1瓶; ②“貴州茅臺酒”1瓶);罰款12320元。警告、沒收扣押的預包裝食品、罰款12320元。 | 主動履行2021.9.7 | 來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 六十日內向來賓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來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來市監處罰〔2021〕59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