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18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213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情況(含中秋節令食品)的通告(2021年第18期)。通告稱,近期,該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糕點(月餅)、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等5大類213批次樣品(含中秋節令食品)開展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20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9批次樣品不合格。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情況
(一)臨武縣舜玉商貿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常德市鼎城北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劉海哥天然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湘陰縣實竹灣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天然高山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慈利縣芙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慈利縣芙蓉超市銷售的,標稱張家界吃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帶豆(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汨羅市睿豐購物商行銷售的,標稱汨羅市三穩健食品廠生產的甜酒法餅(糕點),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寧鄉縣道林鎮逛逛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長沙市頂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豆沙餅(糕點),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湖南書望家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香辣木瓜絲,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八)漣源市豐樂園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香辣木瓜絲(醬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九)武岡市浙江炒貨店銷售的,標稱武岡市浙江炒貨生產的大金(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常德、岳陽、邵陽、郴州、婁底、張家界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