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各位親們,新到一批土雞蛋,正宗山林放養,數量有限,想要的抓緊時間接龍...”你在小區業主群里是不是經常看到這種團購活動?很多人都覺得土雞蛋比普通雞蛋更有營養,老人口中更是常常會念叨,超市賣的普通雞蛋不好,小孩子要吃土雞蛋才會長得更好。
因此,在市場上土雞蛋更受廣大市民的追捧,不過這價格往往就不那么平易近人了。于是,實惠的團購就成了很多人的首選。這不,有些人就動起了“歪腦筋”,憑著身邊人的信任,把普通雞蛋當土雞蛋賣。近期,寧波市鄞州區消保委了解到,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查處了一起把普通雞蛋當放養土雞蛋販賣的案例。
事件回顧
今年7月,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云龍某禽蛋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店內的工作人員正在給鮮雞蛋塑料盒外包裝貼標簽,標簽上寫著“山林放養土雞蛋、寧海土雞蛋、新鮮原生態”和“產地:浙江寧波”等內容。但經執法人員了解,該禽蛋店的鮮雞蛋均采購自湖北某公司,屬牧場養殖的籠養雞所產,禽蛋店從未采購過寧波寧海產山林土雞蛋。據店主趙某交代,這批雞蛋是今年6月份根據一名訂貨人提供的內容要求,自行訂制加貼后供應給該訂貨人。據其了解,該訂貨人將該批所謂的“土雞蛋”用于團購活動。
處理過程及結果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銷售鮮雞蛋,對產品的產地和質量做了虛假的描述,勢必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也會造成其他經營者權益的損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規定,這屬于對商品的產地、質量做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最終,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兩萬元,并對下游商家展開進一步的追查。
消費警示
鄞州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消保委提醒廣大經營者,經營行為需誠信,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要不得!
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擦亮眼睛,提高消費安全意識,無論從哪種渠道購買食品,都要盡可能地查驗產品來源,保留好交易記錄,特別是團購食品,在購買前最好與發團人員確認食品細節及消費要求,并保存好相關的聊天記錄,對所購買的食品網頁截圖保留,這些皆可作為有效的維權證據,面對眼下形形色色的購物渠道和方式,消費者們要理性慎選,保障好自己的權益。(來源:浙江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