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上海的胡女士向浙江省安吉縣市場監管局投訴稱,今年7月其預訂了安吉某民宿,支付了全部房費3200元。因疫情原因,其與家人無法如期入住,遂與民宿主商量退房事宜,因前期訂房時未約定退房條款,民宿主不愿退房,只愿意延期,胡女士無法接受。
安吉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組織雙方電話調解。經調解,民宿主同意退款,但只能先退款2200元。最后雙方協商后,先退款2200元,剩余1000元1個月內退還。
安吉縣市場監管局提示,今年以來,全國疫情防控總體形勢穩定,但局部疫情偶有暴發,為減少訂房糾紛,游客們在預訂房間時,需約定好退房條款,特別是因疫情、臺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無法入住情況,以免后續遇到突發狀況產生消費糾紛。(來源:安吉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