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0月13日,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鄂藥監處罰〔2021〕9號 | 生產、經營說明書不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醫療器械案 | 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馮勇華 | 91420100771357198Q | 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HJG65B的半導體激光治療儀(批號:YJT202011010),在2021年醫療器械國家監督抽檢中,因產品說明書中無環境保護內容,被判定為不合格。2021年1月13日,當事人生產該批次半導體激光治療儀20臺,2021年3月10日銷售19臺。 | 1.處罰種類:罰款;2.處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版)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二)生產、經營說明書、標簽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醫療器械的。 | 主動履行 2021年9月13日 |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