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0月25日,四川省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具體信息如下: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廣元某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電梯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負責某小區的物業管理中,該小區A區A4棟3個單元的3部電梯,經檢驗不合格,仍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A區A4棟3部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并于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處罰款21.9萬元。目前,3部電梯整改到位并經監督檢驗合格后已投入使用。
劍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劍閣縣白龍鎮邱某某高速物資供應部銷售侵犯某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潤滑油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銷售的某品牌抗磨液壓油、通用潤滑脂、車輛齒輪油、柴油機油經某品牌生產商鑒定:批號與該公司同類產品的批號不符,屬于假冒該公司產品。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處罰款3萬元。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曹某經營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通過微信購進含西布曲明成分的“中醫草本加強版溶脂劑二代”及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執行標準等標簽標識信息的“中醫本草純植物配方茶”,在其微信朋友圈對上述產品進行具有減肥功效的宣傳并銷售。該案被市市場監管局查獲后移送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查不構成刑事犯罪,再移送市市場監管局處理。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沒收違法經營產品;處罰款6.2714萬元。
蒼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蒼溪縣姚某某涉嫌使用回收油生產加工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為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升口感,與廚師李某數次將回收餐廚廢棄油脂熬制成火鍋底料,銷售給消費者食用。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將當事人姚某某、廚師李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昭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某某副食店經營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銷售的某品牌手柄芒果汁,部分瓶中有懸浮異物和刺鼻異味,導致消費者飲用后出現惡心、反胃、嘔吐等現象。經檢驗:感官項目和霉菌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判定該批次芒果汁不合格。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沒收扣押的手柄芒果汁6件;沒收違法所得1672.00元;處罰款5萬元。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某診所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中藥飲片、從不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單位購進藥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開辦診所進行診療服務的過程中,使用的部分藥品并未從有資質的企業購進,而是從某攤販及農戶手中購進。同時,當事人不具備自行采摘炮制中藥飲片的資質。當事人自行采摘自行炮制的藥品“荷葉”經抽檢鑒定為假藥,該涉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后,未被認定為犯罪后移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五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沒收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的藥品、沒收從不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單位購進的藥品、沒收假藥“荷葉”;處罰款12萬元。
青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某專賣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銷售某嬰兒配方乳粉時,在店內張貼含有提高抵抗力、抑制病菌生長等文字內容的宣傳單。并在銷售時明示其銷售的配方乳粉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無法驗證的功能性表述,且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處罰款1萬元。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廣元某旅行社發布的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內容的廣告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借用慶祝建黨100周年的名義,以推出紅色旅游線路盈利為目的,在公司所屬的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熱烈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等文字內容及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標志,妨礙了社會公共秩序。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處罰款2萬元。
朝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
某中醫診所使用過期醫療器械案
基本案情:執法人員對當事人診所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使用的醫用冷敷貼18盒,包裝上標有的生產日期:20190305,有效期至20210304;冷敷貼5盒,包裝上標有的生產日期:20181016,有效期至20201015,上述產品均已超過有效期。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處罰款1萬元。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查處的
安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基本案情:當事人購進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36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400袋。銷售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8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150袋。經該品牌公司鑒定,當事人待售的上述商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沒收侵權的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28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250袋;處罰款2萬元。
(來源:四川省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