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理決定書送達公告(福建省欽康藥品有限公司等)
福建省欽康藥品有限公司、危梅、段里: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福建省欽康藥品有限公司涉嫌虛假登記一案,已經本局調查終結并作出處理決定。因部分利害關系人無法取得聯系,直接送達及郵寄送達均無法送達處理決定文書,現參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告送達,本公告期限為六十日,請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到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取行政處理決定文書(見附件),逾期視為送達。
附件: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理決定書(榕市監信處〔2021〕57號).doc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