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局“兩反兩保”行動部署,聚焦民生領域,加大執法力度,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為充分發揮以案釋法、教育警示作用,現將5個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遠紡工業(無錫)有限公司無證從事餐飲服務、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及虛假宣傳案
2021年4月23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組織新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遠紡工業(無錫)有限公司進行突擊執法檢查,查實當事人自2020年4月13日起,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廠區內從事分餐服務共計322059份,經營額273.75萬元。執法檢查中還發現,當事人廠區內安裝使用的7臺壓力容器,均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要求,進行注冊登記和檢驗檢測;在當事人官方網站中發現的有關公司規模等宣傳內容,亦無合法證明材料可印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無證從事餐飲服務、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及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339.7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偽造出廠水泥化驗報告、擅自改變水泥出廠檢驗方法案
2021年4月23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執法檢查。查實當事人2020年11月19日、20日、21日的水泥主要成份化學濕法快速分析原始數據記錄表中所記錄的燒失量含量與對應出廠水泥化驗報告中的化驗結果不符,同時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燒失量原始檢驗數據篡改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化驗結果數據,并編造了2020年11月23日和2021年3月14日出廠水泥化驗報告中氯離子含量數據。共偽造出廠水泥化驗報告的水泥5個批次,合計14809噸,涉案貨值608.73萬元,查獲違法所得61.93萬元。另當事人對普通硅酸鹽水泥成品進行出廠檢驗時,沒有按照獲證時執行的GB/T 176-2017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對出廠水泥進行檢驗,擅自改變水泥出廠檢驗方法。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揚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銷售普通硅酸鹽水泥,并作出罰沒款共計609.8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遠東服裝(蘇州)有限公司發布含有絕對化用語的廣告案
2021年4月23日,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遠東服裝(蘇州)有限公司檢查發現,該公司網站“企業優勢與承諾”一欄中顯示有“最好的知識”“最好的設計”“最好的質量”“最好的傳遞”和“最好的服務”等絕對化用語。經查,當事人遠東服裝(蘇州)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委托蘇州互訊信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制作互聯網備案網站(http://www.feasz.com),網站的內容素材由遠東服裝(蘇州)有限公司提供,設計服務由蘇州互訊信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提供并最終由遠東服裝(蘇州)有限公司確認。經查,上述涉案內容系當事人主觀認為其擁有“最好的知識”“最好的設計”“最好的質量”“最好的傳遞”和“最好的服務”,當事人無法證明上述宣傳用語的真實性。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內容廣告,消除影響,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亞東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生產檢驗不合格的高強型滌綸工業長絲、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在廣告中使用無效的專利及絕對化用語案
2021年4月23日,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亞東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廠區內使用未經檢驗的17臺特種設備及一段蒸汽管道;當事人提供的宣傳視頻中所使用的11張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均已失效;當事人所提供的宣傳冊中含有“擁有全球最先進的生產技術及設備”文字內容。當日,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蘇州市纖維檢驗院對當事人生產的高強型滌綸工業長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上述抽樣產品檢驗結論不合格,當事人上述抽檢不合格批次高強型滌綸工業長絲產品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68.04萬元,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74萬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廣告法》的相關規定,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生產不合格的高強型滌綸工業長絲、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在廣告中使用無效的專利及絕對化用語等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54.06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7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遠紡織染(蘇州)有限公司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案
2021年4月23日,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對遠紡織染(蘇州)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食堂貨架上標示名稱為“招牌奶酪面包”等面包類產品僅標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無其他食品標簽內容及廠名廠址等基本信息;執法檢查中還發現,當事人使用未提供有效檢驗合格報告的油分離器、燃氣管道、蒸汽管道等特種設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等違法行為作出了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處罰款合計人民幣16萬元的行政處罰。(供稿:江蘇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