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披露,近日,該局發布一則關于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益田分店的行政處罰信息。
使用未經定檢的電子秤構成違法
深市監福處罰〔2021〕福保100號顯示,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益田分店使用未經定檢的電子秤,構成計量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2019修正),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罰款1000元。
據了解,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益田分店成立于1994年5月,法定代表人李文介。經營范圍包括一類醫療器械及實施備案品種;日用護理品、化妝品、日用百貨、日用品的零售及其他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等。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持股100%。
國大藥房最近4年5次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冊資本1080萬元。法定代表人李杰。所屬集團為中國醫藥集團。經營范圍包括滋補保健類中藥材,消毒產品,紡織品,家用電器,一類醫療器械的銷售;農產品、日用品的銷售;化妝品及衛生用品的銷售等。
本網查詢發現,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深圳)連鎖有限公司連續4年5次違法被罰。
2020年12月,該公司因食品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局罰款55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2019年8月,該公司因藥品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局罰款1188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2018年4月,該公司被稅務部門罰款200元。
2017年1月和9月,該公司因藥品違法行為分別被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以及罰款7676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