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期)。其中一家企業因生產不合格山西陳醋被處罰。
山西陳醋抽檢不合格 100箱已銷售召回8箱
通告稱,近期,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2021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山西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包括山西陳府陳醋有限公司。
據悉,該公司生產的標稱生產日期為2021年3月23日的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呂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山西陳府陳醋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山西陳醋(釀造食醋)共生產100箱,已全部銷售,無庫存。召回8箱。導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呂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沒收不合格山西陳醋(釀造食醋)8箱、沒收非法所得2300元、并處罰款7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該批次不合格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的經營環節,由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核查處置。
據了解,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去年因在產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被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山西陳府陳醋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成立,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陳寶平。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食品生產;食品經營;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一般項目:初級農產品收購;農副產品銷售。
2020年12月30日,文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通報批評并罰款0.18萬元。處罰事由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