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2月20日,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吉林省嘉際世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津市監和罰〔2021〕1434號。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吉林省嘉際世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 吉林省嘉際世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91220100MA17XK3849 | 梁云庭 | 津市監和罰〔2021〕1434號 | 經查,吉林省嘉際世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份期間在天津廣播電視臺衛視頻道發布了“潤祛抗皺修復精華液”商品商業廣告。經核實,“潤祛抗皺修復精華液”廣告中銷售的商品實際名稱是潤祛抗皺修護精華液,產品屬于普通化妝品,在廣告中使用了“剛退休的劉大姐,既沒有做整形手術也沒有往臉上打針,僅僅是用了潤祛抗皺修護精華液,一夜之間年輕了2、30歲,臉上的魚尾紋,眼袋紋,法令紋都沒有了”等對產品功能宣傳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廣告宣傳用語。當事人發布上述廣告4次,共支付廣告費用4800元。 | 罰款 |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違法廣告行為,消除影響,并處以廣告費用四倍罰款19200元,上繳財政。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通過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繳款通知書)載明的繳款渠道繳納罰(沒)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