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餐飲食品,飲料,豆制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類食品425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4大類9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農獸藥殘留超限值、違規使用禁用物質、質量指標不達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如下:
1.延川客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1批次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2.陜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安康秦嶺大道分公司銷售的豇豆,1批次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3.韓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責任公司黃河大街分店銷售的標稱韓城市新城區昊匯豆腐加工部生產的大黃豆芽,1批次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4.寶雞市渭濱區張家炒貨店銷售的原味葵花子,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5.甘泉喜陽陽購物有限責任公司金莊分公司銷售的干炒瓜子,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6.韓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責任公司黃河大街分店銷售的蘭州百合干,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7.商洛金滿好又多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精品百合,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8.略陽縣漢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漢中子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科潤源生+圖形牌科潤搟面皮,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企業標準的要求。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9.略陽縣蔚藍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漢中子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科潤源生+圖形牌科潤涼皮,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企業標準的要求。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恩諾沙星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可用于牛、羊、豬、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動物,在動物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是一種非內吸性殺蟲劑,通過葉膜滲入葉片組織,麻痹鱗翅目害蟲,用于防治蔬菜、蕓苔屬植物、果樹、玉米、茶樹、葡萄和棉花中的鱗翅類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豇豆的最大限量為0.015mg/kg。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6-芐基腺嘌呤(6-BA)
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曾在豆芽生產中被廣泛使用,由于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的豆芽。生產者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而違規使用,導致在豆芽中檢出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過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鮮度和氧化酸敗程度,一般來說過氧化值越高其酸敗度越厲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終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殘留量二氧化硫殘留量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蔬菜制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最大限量值為0.2g/kg。蔬菜制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原因可能是企業在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目的所導致。攝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體內經酶轉化后由尿液排出體外,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產品明示標準規定其方便食品的菌落總數為n=5,c=2,m=10000,M=100000CFU/g。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和經營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