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荔浦市中醫醫院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桂市)市監處罰〔2021〕344號。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桂市)市監處罰〔2021〕344號
當事人:荔浦市中醫醫院????????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1245033149922837XW????????????
住所(住址):荔浦市荔城鎮荔桂路71號
投資人:黃耀文??????????????
身份證件號碼:******??????????????????????
案件來源及調查經過:我局執法人員收到并依法送達了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10318、20210323),荔浦市中醫醫院使用的中藥飲片雞骨草(標示生產企業:廣西同福堂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批號:190301,包裝規格:0.25kg/包)、茯神(標示生產企業:廣西同福堂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批號:190101,包裝規格:0.5kg/包)檢驗項目項下【性狀】不符合規定。2021年9月27日當事人申請對雞骨草進行復檢,2021年10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收到并依法送達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21FY4110),上述批次雞骨草復檢檢驗項目【性狀】不符合規定。因當事人于2019年5月購進上述批次茯神,2019年6月購進上述批次雞骨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上述批次雞骨草為假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的規定,上述批次茯神為劣藥。
經進一步查實,當事人于2019年5月從廣西正和中藥有限公司購進上述批次茯神5kg,由于到貨發現茯神破損3.5kg,退貨3.5kg給廣西正和中藥有限公司,實際入庫1.5kg,2021年7月21日被我局執法人員抽檢上述批次茯神1.5kg,目前已無庫存。當事人于2019年6月從廣西正和中藥有限公司購進上述批次雞骨草3kg,由于到貨發現雞骨草霉變1kg,退貨1kg給廣西正和中藥有限公司,實際入庫2kg,2021年7月21日被我局執法人員抽檢上述批次雞骨草0.75kg,上述批次雞骨草庫存1.25kg,2021年10月27日被我局執法人員全部扣押。當事人貨值金額共計170.70元,違法所得共計121.95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委托書》、黃耀文身份證、沈傳弟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藥庫藥品入庫單》《藥庫藥品退貨單》、《藥庫藥品明細單》各兩份、《情況說明》一份;??
2、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10318、20210323)各一份,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復驗、復檢申請回執》(編號:2021-11)《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21FY4110)各一份,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筆錄》《送達回執》各兩份,《詢問筆錄》《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各一份;
3、廣西正和中藥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開戶許可證》《質量體系調查表》《印章印模備案登記表》《關于變更供貨企業的函》復印件各一份,《銷售清單》復印件兩份。
當事人對上述違法事實無異議,并在《現場筆錄》《詢問筆錄》上簽字。2021年12月3日,我局向當事人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律規定時間內沒有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本局認為當事人使用假藥雞骨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使用劣藥茯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鑒于當事人是2019年5月購進上述批次茯神,2019年6月購進上述批次雞骨草,且履行了法律法規規定的進貨查驗記錄等義務,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七十三條、七十四條予以處罰。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假藥雞骨草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使用假藥雞骨草作如下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29.25元; ??????????????????????????????????
2、沒收雞骨草(批號:190301)1.25kg; ??????????????????????????????????????
3、處藥品貨值金額(78.00元)三倍罰款234.00元;
上述罰沒款合計263.25元。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劣藥茯神的違法行為,決定依法對當事人使用劣藥茯神作如下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92.70元; ????????????????????????????
2、處藥品貨值金額(92.7元)二倍罰款185.40元; ????????????????????????????????????????????
3、上述罰沒款合計278.10。 ????????????????????????????
綜合上述罰沒款合計541.35元。 ????????????????????????????????
請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財務科領取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稅入電子繳款通知書,憑繳款編碼(或二維碼)將罰沒款繳到桂林市財政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于6個月內向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法院起訴。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