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4號)。通告稱,近期,該局組織開展食品銷售、餐飲、生產環節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食品160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1575批次,不合格樣品31批次。具體情況如下:
一、東莞市道滘楊記蔬菜檔銷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二、東莞市厚街邱記水產檔銷售的黃花魚(冰鮮),五氯酚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東莞市橋頭振軍水果店銷售的百香果,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四、東莞市鳳崗天景飲用水店銷售的標稱深圳刀石山礦泉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五、東莞市莞城麗軍水產檔銷售的冰鮮太陽魚(海水),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比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東莞市黃江益全飲食店加工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東莞市東城劉偉蔬菜檔銷售的長豆角,三唑磷、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八、東莞市東城小樂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揭陽市島游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森林巧克力(巧克力櫻桃味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九、金橋水產市場(吳國良)銷售的大頭魚(淡水魚)、縮骨大頭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十、東莞市常平樂億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漳州永麗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蔥香蘇打(香蔥味)(發酵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一、東莞市鳳崗楚輝蔬菜行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通量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華潤萬家有限公司東莞常平店銷售的白貝(鮮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通量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東莞市清溪少雄副食檔銷售的腌蘿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東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四、東莞市東城東旺水產店銷售的加州鱸(淡水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十五、東莞市黃江家寬蔬菜檔銷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的菜心,甲基異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東莞市莞城食安餐飲店加工的中華海草飯卷,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東莞市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十七、東莞市東城小創餐廳加工的白切雞·湛江安鋪閹雞(0.5斤裝)、潮州鹵鵝(0.5斤裝),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東莞市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十八、東莞市橋頭文豹魚檔銷售的黑魚(淡水魚),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十九、東莞市謝崗信康蔬菜檔銷售的豆角(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金橋水產市場(黎永添)銷售的羅非魚(淡水魚)、草魚(淡水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一、東莞市東城偉鋒水果店銷售的化州橘紅果,日落黃、胭脂紅、莧菜紅、亮藍、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二、東莞市東城云芝海鮮檔銷售的黃骨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三、東莞市東城強盛水果商行銷售的碭山梨,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四、東莞市東城達科海鮮檔銷售的泥鰍(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五、東莞市寶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東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東莞市東城唐明魚檔銷售的大頭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二十七、東莞市黃江肖光麗蔬菜水果檔銷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單位立即停止生產加工、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