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披露,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味他生物)日前因違反廣告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滬市監嘉處〔2022〕142021001355號顯示,2021年9月27日,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市局線索移送,反映當事人在自建網站銷售食品時宣稱“具有預防尿道感染的作用”,涉嫌虛假宣傳。為進一步查清事實,該局于2021年9月28日報經同意予以立案;2021年10月12日,執法人員約見當事人進行案件調查和詢問,同時收集有關證據材料。
經查,上海味他生物于2021年6月開始在自建網站銷售“營養能量棒”時,產品介紹宣稱“具有預防尿道感染的作用”。經調查,該“營養能量棒”的宣傳“具有預防尿道感染的作用”沒有依據。其所宣傳內容與實際不符。至案發時,該產品沒有交易量。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認為,上海味他生物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從事不正當競爭,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事實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規定。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味他生物罰款1.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王琰。經營范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食品添加劑的銷售,食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