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考核工作的通知
藥監綜科外〔2022〕7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國家藥監局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考核評估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考核評估規則》)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啟動重點實驗室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和《考核評估規則》第十條規定,請各重點實驗室按要求向所在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2021年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提交本行政區域內各重點實驗室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年度考核報告》(以下簡稱《年度考核報告》)和重點實驗室提交的《年度報告》。
二、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為依托單位的重點實驗室,由依托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管理辦公室提交各實驗室的《年度報告》和《年度考核報告》。
三、《年度考核報告》應針對各重點實驗室分別編寫,統一提交。請將《年度報告》(一式四份及電子版光盤)、《年度考核報告》(一式四份及電子版光盤)寄送至管理辦公室,并注明實驗室考核資料。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華佗路31號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科研管理處 郵編:102629。
四、管理辦公室制定考核實施方案開展考核工作,將適時通報考核結果。
五、請各重點實驗室和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高度重視,按時提交材料,切實做好重點實驗室的考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視為拒不參加考核工作,將按照《考核評估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取消重點實驗室資格。
六、考慮到此項工作將常態化開展,請各實驗室依托單位、實驗室所在省級局從2022年開始,每年按照上述時限和有關要求按時提交相關材料。
七、聯系人:蔡海燕(010-53851291);楊雪(010-53851359);歐陽囈林(010-88330532)。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