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第三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輸出設備及裝置(與計算機相連的打印設備)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批次樣品,經檢驗,全部產品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標準,對電源接口、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電氣絕緣、接地和連接保護措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絕緣穿透距離、一次電路過流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布線、連接和供電、機械強度、發熱要求(溫升和耐異常熱)、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電信端口的傳導共模騷擾、輻射騷擾1GHz以上、輻射騷擾1GHz以下、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2021年輸出設備及裝置(與計算機相連的打印設備)產品及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