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安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七起產品質量安全案件行政處罰的信息公示。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依據及內容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慶市監處罰〔2021〕474號 | 安慶市泰康液化氣有限公司 | 91340800744872354X | 李楊飛 | 銷售不符合標識規定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標識規定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2 | 慶市監處罰〔2021〕514號 | 安慶惠康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大二郎巷分店 | 91340800MA2N6C4Q5X | 陳善文 | 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3 | 慶市監處罰〔2021〕515號 | 安慶市百大百貨有限責任公司 | 91340800MA2TCG1Q5J | 尹勁松 | 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4 | 慶市監處罰〔2021〕516號 | 安徽金華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代廣場 | 91340800769048396T | 何友國 | 銷售不符合標識規定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標識規定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5 | 慶市監處罰〔2022〕1號 | 安慶市宜秀區偉志電動車車行 | 92340811MA2WNNC04X | 張偉志 | 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6 | 慶市監處罰〔2022〕2號 | 安慶市宜秀區老楊超市 | 92340811MA2Q34YG9L | 楊雷生 | 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 |
7 | 慶市監處罰〔2022〕3號 | 安慶市金樂選超市有限公司 | 91340811MA2WF1GP05 | 江軒 | 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