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鄧女士和超跑健身(上海旭威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健身合同,合同金額2800元,合同生效日是2021年5月10日,有效期1年。2021年六月上旬,鄧女士盆骨骨折,無法參與健身,經聯系,超跑健身同意將健身卡免費暫停4個月。
后續消費者經過兩次手術,仍被醫生告知不再適宜激烈的健身運動。2021年十一月上旬,消費者遂向超跑健身提出解除健身合同,退還卡內余額。
消費者的健身卡實際使用一個多月,也愿意扣除100元的制卡費和200元的贈送禮包,但超跑健身還要扣除子虛烏有的健身計劃費700元,扣除合同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甚至原先答應免費暫停的4個月也將算作實際使用時間全額扣除。如此算下來,消費者能退的不足百元。
鑒于超跑健身長期怠于處理消費者投訴,對于消保委的投訴處理意見也置若罔聞,以及在該起投訴件中拒絕消費者的合理主張與訴求。靜安區消保委決定支持消費者走司法途徑維權,委托志愿者李彬律師代為提起訴訟。
本案是新靜安消保委成立以來首例支持訴訟案件。
來源:靜安區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