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考試包過,不過退費。”很多培訓機構都會這樣宣傳,這是真的嗎?當心!你選的機構可能都沒有營業資質 ……
近期,消費者方先生因工作需要,準備報考二級建造師,正在找培訓機構的時候,就看到上海某公司的廣告:二級建造師考試包過,不過退費。方先生看了以后,非常心動,立刻向企業下單支付培訓費,但最終考試卻未能通過。于是方先生要求該公司退款,企業雖然表示同意退款,但遲遲未付給方先生。無奈之下,方先生遂向上海市閔行區消保委尋求幫助。
閔行區消保委接訴后,立即與方先生取得聯系。方先生表示因為相信企業的宣傳,所以在網上向對方支付了兩萬元的培訓費,當時沒有簽合同,只收到了企業寄過來的收據和上課材料,之后通過上網課的方式進行線上培訓。現在考試沒過,對方卻遲遲不退款。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信息,閔行區消保委深入調查了解到,該公司的營業范圍不包括教育培訓,所以其實質上不具備教育培訓的經營資質。隨后,區消保委與企業進一步聯系,企業表示其確實沒有相關教學資質,所有的課程都是由北京總公司負責提供的。目前由于公司經營困難,所以退款延遲。
閔行區消保委認為,利用“包過”字樣作噱頭,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消法》等相關規定。針對該問題,消費者將向有關行政部門進一步反映情況。《廣告法》第4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消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本案中,經營者在做宣傳的時候,以“考試包過”吸引消費,這種對具有風險性的事件進行確定性的承諾,承諾本身就違背最基本的客觀規律,也違反《廣告法》《消法》的相關規定。
閔行區消保委提醒大家在選擇培訓機構的時候需要注意幾點。
善辨廣告和宣傳內容
對于經營者在銷售時使用,例如“最”“包過”等明顯夸大的宣傳時,需要提高警惕,保持足夠的理性判斷。
多了解企業信息
對企業的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等信息需要詳盡了解,以避免遇到“不靠譜”的培訓機構。
以書面合同保障自身權益
消費者對于經營者的口頭約定多數會遇到舉證難的問題,為避免后續糾紛,還需以書面形式明確,有據可依才能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