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在餐館吃飯,結賬時候發現有2元一人的餐具費,你有遇到過嗎?像這樣的“消費潛規則”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許多消費者早已習以為常。但事實上,商家的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檢查人員來到塘橋某碳鍋雞店,現場發現該店沒有免費的消毒餐具供消費者選用,只向消費者提供2元/套的收費餐具。
這種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已經對該碳鍋雞店展開立案調查,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中。
消費者就餐,餐飲單位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和餐具,本應屬于配套服務,但是部分餐飲單位轉嫁隨附義務,不提供免費餐具,只提供收費餐具,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小伙伴們去餐館吃飯,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免費或收費餐具,以前稀里糊涂付掉的餐具費可以省下來了!
另外,如果商家不提供免費餐具,可以向12345或者12315進行舉報。
法條鏈接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第三十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數量和規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費用。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裝收費餐具的經營者應當同時提供免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
第六十五條第(二)項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
(二)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顯著方式明示收取費用或者未提供符合衛生條件的免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的。
(來源:張家港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