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星赫)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產品,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沒1.26萬元。
據了解,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委托天津市三合順工貿有限公司生產了30輛兒童自行車(批號為20210315,規格型號為菲娜公主14"),并收取每輛20元的品牌使用費。生產完成后,天津市三合順工貿有限公司以200元/輛進行銷售。不過,在2021年7月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的童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山西省平遙縣樂貝童車自行車經營部銷售的上述產品經檢驗,手閘閘皮和閘盒部件、手閘制動性能試驗項目不符合GB 14746-2006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涉案次兒童自行車貨值金額為6000元,違法所得600元。
目前,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已改進生產工藝并復查合格。不過,該公司上述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今年1月28日,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00元,罰款12000元,合計1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