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報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下稱《區分表》)分類體系及分類原則,在總結商標注冊申請受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整理出若干示例進行解釋說明,供申請人申報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時參考。
含有表示概括性的詞語
由于外延范圍不清,可能含有多種商品或服務項目,概括性詞語不宜出現在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中,如“不屬別類的工藝品”“提供有關上述服務的信息”均為不規范名稱。
描述性詞語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中可出現說明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成分、銷售渠道、消費對象或者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的描述性詞語,但此種描述應是對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客觀說明,可為限制性或具體化描述,不宜含有廣告宣傳、過度修飾、擴大渲染等描述性詞語。
外文音譯為中文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中含有外文音譯為中文的,如果外文音譯為中文的接受程度低、使用范圍較小或者不是外文的規范中文名稱,則不宜申報。如“維他命制劑”,雖然“維他命”為英文vitamin的音譯,但已有對應規范中文名稱“維生素”,故應申報“維生素制劑”。
含有外文字母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應使用規范簡體漢字申報,外文字母不宜出現在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中。一般來說,中文指代含義明確且集中、使用頻率很高、使用范圍廣泛的英文縮寫可以申報,如《區分表》中已有的CD、DVD、LED、DNA等。如果申報的外文字母組合中文含義不明、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中文指代含義、使用頻率低、使用范圍狹窄,為不規范名稱。
含有地名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一般不宜出現地名以及“原產地”“產自于”類詞語,如“意大利原產地的啤酒”為不規范名稱。
菜式名稱
如果菜式名稱不能清晰表述成分、成分配比或工藝,則不宜申報,如“老虎菜”為不規范名稱。
標點符號用法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是描述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為名詞或帶有前綴的名詞,亦可表述為名詞后綴帶有括號的解釋性內容,但不能表述為句子或段落。因此,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一般不宜出現逗號、句號,但名詞后綴的括號內容可含有逗號。
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包含多個括號的,應慎重申報,以免出現邏輯不清或誤認的情況,如“未加工的人造樹脂(原料)(覆蓋材料)”,內容表述不明確且前后矛盾,為不規范名稱。
一個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應表明一種商品或服務項目,不宜對應兩種或兩種以上商品或服務項目,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的中心詞部分一般不宜出現頓號,如“假睫毛、假發”為不規范名稱。如果頓號前后詞語均修飾同一中心詞,可以申報,如“假睫毛、假發用粘合劑”。
(來源:中國商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