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近視的廣告使用“康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度數修復”等表述?
嚴查!
近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文,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嚴查治愈近視等誤導性營銷宣傳。
《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醒,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愈。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嚴厲打擊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的行為。
嚴控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質量,禁止向校園提供未獲得相關資質的近視防控產品和相關服務,堅決避免造成學生視力健康“二次傷害”。
此外,相關機構不得私自外泄學生個人和視力信息,不得與第三方共享用于商業用途。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鏈接】
2021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嚴厲打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
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