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藥監局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會議精神,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食藥支隊在市局分管領導的正確指導和直接指揮下,迅速響應、嚴密部署,針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系列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行動以農村、城鄉接合部等為重點區域,以醫療機構、商超、藥店等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為主要對象,重點檢查索證索票是否齊全、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購銷渠道是否正規、經營資質是否合法以及有無銷售過期、假劣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已檢查經營及使用單位30余家,出動執法人員100余人次,立案7件,主要涉及無證經營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使用過期藥械、使用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醫療器械、使用未依法注冊的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案例一:南京九天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竹山路店涉嫌銷售過期藥品案
近日,執法人員在對南京九天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竹山路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藥店開放貨架上陳列的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Ⅱ)、紅藥片兩種藥品均已過期。該藥店經營過期藥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目前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案例二:南京華冠醫療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經營三類醫療器械案
近日,執法人員在對南京華冠醫療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2021年3月22日領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前就已開展了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業務。該公司未經許可從事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目前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案例三:南京春語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過期藥品和醫療器械案
近日,執法人員對南京春語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其治療室內發現了鹽酸左西替利嗪片、可吸收性外科縫線等三種過期產品,上述產品未與其他在效期內產品分開放置,也未標示警示信息。該單位使用過期藥械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目前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下一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食藥支隊將持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相關違法行為保持常態化高壓打擊態勢,力爭取得“查處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線索、消除一批風險隱患”的效果,切實維護藥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供稿:南京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