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全省首例非法經營片仔癀案,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2021年5月開始,李某某聽聞片仔癀因“一藥難求”而價格上漲,認為有利可圖,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多方渠道搶購、收購藥品片仔癀,存放于福州市臺江區雙杭城某店面內對外加價銷售,最高售價近900元/粒。
2021年8月19日,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該店面內現場扣押片仔癀350粒,經鑒定均為漳州片仔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品,根據目前市場零售價,每粒片仔癀定價590元,市值達206500元。除此之外,李某某還向多人出售片仔癀,共計收取購藥款41505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藥品數額達621550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來源:福建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