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我這個電池的電壓都是符合要求的!”
“您好,電動自行車屬于強制性認證產品,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配備滿足獲證產品一致性要求的原廠電池銷售。”
“您看,我們前期派發的海報還張貼在您店里,海報上明確寫著這一點。”
這是近期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中的一幕,因某電動自行車商家配備非原廠電池銷售電動自行車,該局執法人員對其進行立案處理。
該商戶剛開始對其違法行為不以為然,再三辯解,認為只要配備能用的電池就可以了。經過該局執法人員的普法教育,面對規定條款及現場證據,該商家最終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并積極配合立案調查。
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費者也抱有“電池能用就行”的想法。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商家和消費者,電動自行車屬于強制性認證產品,蓄電池屬于電動自行車關鍵零部件,生產、銷售企業應滿足獲證產品一致性要求,嚴格按照合格證配備電池銷售電動自行車。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電動自行車過程中應當仔細檢查電池等零部件的型號、生產者等信息是否與合格證一致,主動拒絕購買使用拼裝、非法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來源:廣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