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武漢太福制藥有限公司。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鄂藥監武罰〔2021〕9號 | 生產、銷售劣藥夜寧顆粒案 | 武漢太福制藥有限公司 | 周治國 ? | 9142010070714493X5 | 武漢太福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夜寧顆粒(批號:20200402),經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 “裝量差異”項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制劑通則顆粒劑項下的要求。 | 武漢太福制藥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項的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不合格產品;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 主動履行 2021年8月17日 履行完畢 |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