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近日,市民陳女士來電向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其在網上團購了玉環市某照相館一套兒童寫真,但前往該店拍攝時被告知只能贈送其選取的照片底片,如需其余底片需以40元/張的價格購買。陳女士對商家底片非全部贈送的說法不予認可,因協商不下,特尋求幫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為方便開展調解,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開展現場調解。在調解中,攝影機構負責人向工作人員出示了陳女士購買的攝影套裝網頁,該網頁明確寫明銷售價格為99元,拍攝張數60張、精修照片10張、底片贈送10張。陳女士也向工作人員反映該套餐價格非常優惠,購買時只關注拍攝張數60張,未注意精修照片和贈送底片數量僅為10張。
經工作人員現場調解,陳女士以25元/張的價格另行購買了20張精修照片(含底片),其余底片在陳女士見證下由攝影機構進行刪除。
案例評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十六條:經營者不得自行保留消費者的照片和底片。在本案中,被訴方已在銷售網頁中寫明贈送底片數量,陳女士因自身疏忽未了解相關內容,其索取全部底片的訴求無法得到支持,但根據上述規定,攝影機構也不得自行保留陳女士相關底片。
消費警示
在此,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上團購攝影服務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理性對待低價服務,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選擇價格較低的攝影服務套裝可能陷入服務數量和質量缺失的陷阱,最終在選擇成品時付出更大的代價;
二、貨比三家,消費者可以仔細查看服務內容和顧客評價,綜合考量服務質量和價格,選擇自己需要的套餐;
三、已進行消費的消費者,要保留購買憑據、商家活動說明和實際消費票據等證據,以便日后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趙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