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超過保質期案
2021年3月,西安市灞橋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陜西兩益周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產車間加工鹵肉時,使用超出保質期的冷凍麻辣鴨鎖骨和麻辣鴨脖等回收原材料。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且涉案產品未在市場進行銷售,未造成不良后果,西安市灞橋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處以沒收違法原料,并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網店虛假宣傳案
2021年4月,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接到舉報稱,西安璨之瑩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在美團、大眾點評平臺尋找意向客戶后,與客戶訂立電子商務托管服務合同,通過付費方式組織人員為客戶的網店寫虛假好評,提高收藏量、訪客量,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該公司共簽訂虛假好評合同33個(份),29個(份)合同涉及為客戶刷單,共計點評836個、收藏量16200個,涉案違法經營額5.1456萬元。該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以及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和情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2萬元。
銷售過期食品案
2021年5月,寶雞市扶風縣市場監管局新區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在扶風縣好買購超市購買的香辣牛肉面是過期食品,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消費者所購該箱食品確為過期食品。經調解,超市退還消費者購貨款、賠償款共計200元,消費者表示滿意。同時,執法人員對過期食品當場實施扣押,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該超市作出沒收過期食品,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儲值卡設置不合理條款案
2021年7月,漢中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漢中市漢臺區濱江路茶城A座艾斯國際辦公中心一樓和湘源餐飲店辦理的會員儲值卡使用說明中含有限制消費者權利的用語,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漢中市江錦園餐飲有限公司門頭牌為“和湘源”,和湘源VIP會員充值宣傳彩頁下方顯示:本卡最終解釋權歸和湘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所有。該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使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內容的規定:(六)規定經營者單方享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漢中市市場監管局對漢中市江錦園餐飲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
2021年9月,漢中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漢中市漢臺區鋪鎮漢中錦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未經消費者許可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當事人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用于其公司業務宣傳推廣。該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多收終端商戶電費案
西安市宏府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自2018年以來,“公攤電費”部分并未隨轉供電基礎電費降低而下調,公攤電費不降反升,未按照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商戶收取電費,經核算多收終端商戶電價20.25萬元。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鑒于當事人主動退還多收款項,具備從輕情節,依據《價格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西安市蓮湖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處以20.25萬元的行政處罰。
游客人身損害獲賠償
2021年3月18日,榆林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一名兩歲女童及家人在某動物園游玩時,因該動物園管理疏忽,導致這名女童被空中飛來的一只孔雀將臉部和耳朵、眼周圍多處啄傷。經醫院診斷為右側額頭及左側耳垂挫裂傷,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該動物園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動物園賠償消費者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補助費共計1.5萬元。
人身安全受侵害索賠難
2021年5月,咸陽市三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在三原縣某酒店住宿時,因洗浴間玻璃門破裂造成左手開放性神經肌腱斷裂。酒店支付投訴人3000元后就避而不見,投訴人對酒店的處理態度十分不滿,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第二款“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經營者向消費者一次性賠償8000元。
影院停業退款難
2021年7月,安康市漢陰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多名消費者投訴,稱安康市漢陰縣某電影院關門后,還有未消費完的會員卡無法退款,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該影院經營者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經調解,電影院為1329張未消費完的會員卡辦理退費。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3萬元。
房屋合同遇私改
2021年8月,安康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某小區業主(124戶)代表遞交的投訴舉報函,反映安康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沒有征求所有業主意見和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更改合同內容,將合同中約定的鋁合金窗戶更改為塑鋼窗戶,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經查,業主反映情況屬實。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過兩次集中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1、免去業主三年半的物業費作為補償;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標準的物業服務。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0余萬元。
(來源:陜西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