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6月,青島市市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雙山分會(以下簡稱雙山分會)陸續接到十余起關于某商場內健身會所的投訴,投訴者均稱店鋪斷電,無法正常健身,且聯系不到會所負責人。隨著投訴人數的增多,雙山分會調查發現,該健身會所因拖欠房租被商場單方面關門停業,共涉及會員3000余人,其中494名會員集體投訴。
為避免形成輿情事件,雙山分會第一時間成立了兩個消費維權微信群,同時公開工作郵箱,積極組織商場、健身會所、新接手企業三方洽談,形成合作意向,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力求實現三方利益最大化。經過兩周的調解工作,新接手企業重新與之前的會員簽訂合同,并接納之前的健身會所員工。6月30日,店鋪通電,會員可以正常到店健身,消費者代表與新接手企業負責人一起向雙山分會贈送了錦旗。至七一建黨節之前,該投訴終于得到妥善解決。
【案例評析】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條規定:“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本案中,新經營主體承擔了前者的債權債務后,應依法履行前期與消費者簽訂的消費合同,即在原約定地點向消費者提供約定服務,并應按照原約定使消費者享受相關待遇,不能以企業并購為由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雙山分會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通過不懈調解,為消費者挽回了經濟損失,協助原經營者做好了善后,幫助現經營者打開了局面,實現三贏,得到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一致贊譽。(來源:青島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