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定位于中高端的衛浴品牌科勒,標榜“每一件科勒產品都展現那個時代的最高水準”。不過,并非每一件科勒產品都有著高品質。近日,科勒旗下公司上海科勒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因產品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耐普感應臉盆龍頭初檢復檢均不合格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科勒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科勒國際貿易”)生產的“耐普感應臉盆龍頭(商標:KARAT、規格型號:14934T-M-CP、生產日期/批號:2021-06-25/--)”于2021年8月26 日在廣州市某有限公司被市場監管總局抽樣檢驗,國家建筑衛生陶瓷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于2021年9月18日出具檢驗報告顯示,該款產品水擊性能項目不合格。
CJ/T 194-2014《非接觸式給水器具》中對水擊性能的技術要求為:給水器具在關閉瞬間的峰值壓力與靜壓之差不應大于0.2MPa,而上述產品的檢驗結果為0.25 MPa。
據悉,上海科勒國際貿易于2021年10月13日向市場監管總局書面提出產品復檢申請,但經過相關部門復檢后,該款產品仍然是水擊性能項目不合格。
被委托生產商為壓縮成本改變生產工藝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管局公布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指出,2021年6月25日,上海科勒國際貿易委托廣州市某有限公司生產了4套“耐普感應臉盆龍頭(商標、型號、生產日期同上)”試銷售產品。被委托生產商廣州市某有限公司因考慮2021年國內產品配件價格持續上漲,希望通過壓縮產品成本來減低原材料上漲帶來的賬務困境,在生產上述涉案產品時改變生產工藝,采購了新的彈簧和膜片,并且在沒有進行嚴格檢驗,沒有按正常程序走驗貨流程的情況下,將該批次產品入庫到成品倉庫,導致被抽檢產品不合格。
據悉,上海科勒國際貿易于2021年10月20日對上述涉案產品作出停止生產、停止銷售的決定;于2021年12月24日提交了整改報告。
上述行為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構成了生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相關規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科勒國際貿易罰款 2253.95 元。
卡麗牌產品并非由科勒出品
天眼查數據顯示,上海科勒國際貿易成立于1999年,注冊資本20萬美元(實繳資本20萬人民幣),設有“卡麗KARAT”網站。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科勒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的商標卻為“卡麗KARAT”。這不免讓人疑惑,卡麗牌產品究竟是“科勒”生產還是僅僅掛靠于“科勒”。
中國質量新聞網以消費者身份向科勒客服了解到,卡麗是科勒旗下的一個品牌。關于卡麗和科勒的相關產品是否為同一家工廠生產的問題,該客服表示,不是很清楚,如果想了解卡麗的話,可以幫忙轉到卡麗。
隨后,一位自稱是卡麗熱線的女性工作人員來電稱,卡麗是科勒旗下產品。對于卡麗品牌的產品是否由科勒生產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工廠都不在一起的,卡麗有自己的工廠,在珠海那邊”。此外,對于上海科勒國際貿易因產品質量問題被處罰一事,卡麗這位工作人員稱,暫時沒有得到相關信息。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閱相關信息發現,上海科勒國際貿易為科勒品牌運營主體——科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中國質量新聞網從卡麗衛浴旗艦店客服了解到,卡麗始于1983年,是泰國最大的陶瓷生產工廠,2002(年)被科勒收購,采用科勒在國內的生產線,同樣的質檢標準,不僅提高了品質更是降低了價格,換而言之,購買了卡麗的產品就等于買了科勒的品質,卻只花了買科勒品牌不到一半的錢,只有logo不同。
科勒因產品質量問題被諸多消費者投訴
值得注意的是,標榜高品質的科勒在消費端竟被諸多消費者投訴。
中國質量新聞網在某網絡投訴平臺上以“科勒”為關鍵詞檢索,截至目前,查看到271條結果,其中涉及產品質量類的投訴不勝枚舉。
例如,2022年3月4日,有消費者反映科勒產品以次充好,科勒售后服務強行拒絕。“在廣州跑馬場的科勒門店購買全屋一整套衛浴價值10來萬,但是我剛搬進新家十幾天,就發現其中一個淋浴噴頭出現質量問題,噴頭的背面出現其他顏色花紋,門店銷售人員卻推脫是我們自己使用不當,我們才使用十幾天,并且沒有用任何清潔劑清洗,而且我們其他的花灑也并未出現這樣的問題。門店拒絕進行產品售后服務,把責任推到我們客戶身上。”
今年2月,上海的消費者孫女士向中國質量新聞網投訴稱,她在天貓“科勒家美樂專賣店”(科勒品牌授權店鋪)購買的宣稱不生銹的毛巾架,用一段時間后,毛巾架多處焊接部位生銹。她認為,科勒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科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萬元。主要違法事實為:該公司在全國222家門店安裝了565臺萬店掌的攝像設備,未經到店顧客同意抓取到店顧客的人臉信息,截至2021年3月15日,該公司共抓取了2202264條人臉信息。上述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