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俞女士向象山縣市場監管局反映,浙江省象山縣內一家連鎖美發店宣傳海報的收費價格與結算價格不一致。
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立即前往涉事美發店進行現場核實。經調查,該店內宣傳海報上寫著“為回饋新老顧客,即日起以下項目特價酬賓:會員洗吹8元,非會員洗吹15元。”俞女士是該店會員,卻被收取了15元一次的費用。
執法人員調取涉事美發店營業額記錄后發現,在活動期間,該店均按每人次15元向會員收取洗吹服務費用。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規定,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的標價行為,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屬于價格欺詐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涉事美發店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價格欺詐,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店整改,退還向消費者多收取的1631元,并予以立案查處。
【案例評析】
經營者必須按照公示的價格收取費用,不得弄虛作假,誘騙他人進行交易,也不得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否則,將構成價格欺詐行為。(來源:象山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