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市民蔣先生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稱其女兒在外賣平臺上挑選了浙江省象山縣一家生鮮店鋪,為蔣先生購買了5.5斤的豬蹄和豬蹄膀。收貨后,蔣先生查看訂單票據發現,這批網購的豬蹄、豬蹄膀價格分別達40元/斤、45元/斤,均比菜市場售價高出不少。
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實地調查了涉事生鮮店鋪,調取了市場價格監測數據,查詢到9月初象山市場上銷售的豬蹄均價為每斤15元、豬蹄膀每斤12元至16元,均比蔣先生女兒網購價便宜25元至30元。調查發現,線上線下售價懸殊,是涉事生鮮店鋪工作疏忽造成的,線上標示的豬蹄、豬蹄膀售價均是豬肉價格高位時制定的。豬肉價下跌后,經營者未及時調整線上相關商品售價。
經調解,涉事生鮮店鋪經營者退還蔣先生150元。同時,象山縣市場監管局約談了第三方購物平臺象山區負責人和涉事經營者,并對涉事店鋪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案例評析】
經營者要合法合理運用自主定價權限,合理制定平臺商品的銷售價格;平臺方加強對平臺上銷售商品的價格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源:象山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