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自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山東省煙臺市市場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關要求,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扎實推進“鐵拳”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共辦理民生領域案件176件、涉案貨值金額近22萬元、罰沒款近180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5件。現對部分案例進行曝光:
海陽市雪王廚具經銷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案
2022年1月18日,海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海陽市雪王廚具經銷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店內違規銷售無熄火保護裝置的家用燃氣灶具,經查,當事人購進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共計19臺,貨值共計1485元,該批家用燃氣灶具還未進行對外銷售。當事人構成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2022年3月7日依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該批次家用燃氣灶具,沒收19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罰款人民幣1485元,上繳國庫。
該案的辦理對燃氣具經營者提出了監督警示:燃氣具的生產和銷售關系到每個群眾家庭的安全和幸福,必須加強監管。
煙臺市福山區偉爾藥店在藥品經營活動中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案
2021年7月30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煙臺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案件線索通報:劉某某以煙臺市福山區偉爾藥店的名義從山東優益藥業有限公司購進“桂龍藥膏”、“首烏補腎酒”兩種藥品,然后通過銷售平臺在煙臺地區向患者銷售。經查,2020年3月1日至案發時,當事人從山東優益藥業有限公司購進49320盒“桂龍藥膏”和13500瓶“首烏補腎酒”,購進過程中未履行檢查驗收制度,未索要購進發票,未對上述兩種藥品的購銷情況進行記錄,銷售上述兩種藥品時也未開具銷售憑證,致使上述藥品流向無法追溯。另外,該藥店還允許其他人員在其營業場所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2022年3月25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煙臺市福山區偉爾藥店和藥店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一、對煙臺市福山區偉爾藥店作出如下處罰:1、處罰款500000元;2、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二、對高某某作出如下處罰:十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該案的辦理對藥品經營者提出了監督警示:藥品經營涉及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藥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護,煙臺市藥品行業的市場秩序和行業的健康發展是監管和執法部門工作重點,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一定會受到從重從嚴的堅決打擊。
龍口市惠康大藥房在藥品經營活動中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案
2021年7月30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煙臺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案件線索通報:劉某某以龍口市惠康大藥房的名義從山東優益藥業有限公司購進“桂龍藥膏”、“首烏補腎酒”兩種藥品,然后通過銷售平臺在煙臺地區向患者銷售。經查,2020年3月1日至案發時,當事人從山東優益藥業有限公司購進51000盒“桂龍藥膏”和11700瓶“首烏補腎酒”,購進過程中未履行檢查驗收制度,未索要購進發票,未對上述兩種藥品的購銷情況進行記錄,銷售上述兩種藥品時也未開具銷售憑證,致使上述藥品流向無法追溯。另外,該藥店還允許其他人員在其營業場所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2022年3月25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龍口市惠康大藥房和藥店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一、對龍口市惠康大藥房作出如下處罰:1、處罰款500000元;2、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二、對劉某作出如下處罰:十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該案的辦理對藥品經營者提出了監督警示:藥品經營涉及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藥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護,煙臺市藥品行業的市場秩序和行業的健康發展是監管和執法部門工作重點,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一定會受到從重從嚴的堅決打擊。
史某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電子臺秤開展無營業執照銷售煤炭案
2021年12月29日,招遠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 :招遠市夢芝街道辦事處山后溫家村有一流動賣煤商販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銷售煤炭。經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實,史德松在銷售煤炭過程中使用了加裝作弊裝置的電子秤作弊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計量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構成了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電子秤進行作弊的違法行為;史德松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進行煤炭銷售,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構成了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招遠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第三十五條、《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依法給予當事人1.沒收違法所得562.5元。2.罰款2500元。3.沒收TCS-60電子臺秤一臺的行政處罰。
該案的辦理對市場經營者提出了監督警示:農貿市場經營誠實守信才能讓群眾放心,使用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必定受到嚴懲。
招遠市麗麗水產銷售部使用電子計價秤過程中為電子計價秤增加作弊功能案
2022年1月20日,招遠市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日常檢查中在招遠市麗麗水產銷售部攤位上發現一臺編號為16121747的ACS-30型電子計價秤,經執法人員現場用重量為2KG的砝碼進行稱重時,上述電子秤顯示為2.4KG。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調查,經查證,該電子秤輸入密碼可設置作弊模式,能夠增加水產品實際重量的10%至60%,當事人在銷售活魚時使用上述作弊秤。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計量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構成了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電子秤進行作弊的違法行為。招遠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第三十五條,依法給予當事人1.警告;2.沒收編號為16121747的ACS-30型電子計價秤;3.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該案的辦理對市場經營者提出了監督警示:農貿市場經營必須誠實守信,嚴厲打擊計量器具違法行為是維護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和人民群眾利益常態化管理政策,不容觸碰。
龍口市益友糖酒置業有限公司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案
2022年1月11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山東省戶外廣告監測平臺監測報告,當事人在龍口市東萊街道振華商廈外墻發布的“黃城天街中心公寓”房地產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相關規定。經立案調查, 當事人于2021年9月1日委托龍口市黃城天馬設計工作室制作安裝該廣告,廣告內容主要有“黃城天街 中心公寓 城市硬產 建面約35-50平菁英公寓 穩賺高租金” 及開發商、聯系電話、項目地址等。該房地產項目于2019年10月25日就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廣告中未載明預售許可證書號。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已構成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的行為。2022年2月18日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等法律規定,對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發布房地產廣告未載明預售許可證書號的行為,決定不予行政處罰,進行教育;對當事人發布房地產廣告中含有“穩賺高租金”內容的行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幣800元,上繳國庫。
該案的辦理對廣告發布者提出了監督警示:廣告內容必須詳實有效,切實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規范廣告市場秩序。
龍口市東萊乾照堂護理中心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2年1月13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乾照堂視力邢眼療館”廣告宣傳單印有“適應人群:眼干、眼澀、眼疲勞、沙眼、角膜炎、白內障……青光眼、眼底病等眼睛不適癥狀。視力邢眼療館四步中藥治眼病,讓您不在擔憂苦惱,邢氏五代中醫傳承,專研各種眼病,采用:第一步,通經絡;第二步,保循環;第三步,敷藥膏;第四步,清毒素,氣血通暢,讓更多沉積的毒素得到清除,多年的眼病得到治療,不易復發。40分鐘通經絡,四步攻克疑難眼病”等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等相關規定。當事人使用產品為“乾照堂明目養眼保健粉”,該產品不是藥品或醫療器械,其使用說明書標注保健作用為“緩解青少年假性近視和各種原因引起的視疲勞以及中老年人眼睛不適眼干、眼澀、眼脹、眼癢,促進健康”,不具備當事人廣告宣傳中有關治療眼病的作用,且當事人也提供不出廣告宣傳內容相關證明材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已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2022年3月7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幣1800元,上繳國庫。
該案的辦理對廣告發布者提出了監督警示:有關疾病治療廣告事關人民群眾疾病及時治療和身心健康,嚴肅查處誤導、欺騙消費者的此類廣告,切實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規范廣告市場秩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龍口市東江新源飲用水廠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生產經營飲用水案
2021年4月15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中發現龍口市東江新源飲用水廠違法生產天崮山飲用水236桶、瓶裝飲用水93箱及其他生產材料若干,當事人無法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經查,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生產經營飲用水,貨值共計9766.6元,違法所得5740.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2021年5月21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5740.6元;2、沒收成品及生產材料;3、罰款人民幣100000元。
該案的辦理對食品生產企業提出了監督警示: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應當依法取得許可,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會破壞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良好秩序,對食品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隱患,必須向社會加大從業法律法規的宣貫力度,提升食品生產經營業主依法取得許可的法律意識,并從日常監管、投訴舉報、移送通報等多維度及時掌握違法線索,及時懲治違法行為,打造自覺依法辦證、高壓管控無證的正向法律空間。
棲霞市米記燒烤店使用未經檢驗的雜物電梯案
2021年09月30日,棲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棲霞市米記燒烤店使用的雜物電梯(傳菜電梯)未經檢驗,擅自使用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當事人使用的雜物電梯未經定期檢驗,擅自使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構成了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2022年3月31日,棲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1、責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經定期檢驗雜物電梯;2、罰款人民3.5萬元整。
通過該案的查處,對電梯使用單位提出警示:餐飲單位的送餐、雜物電梯應重視檢驗檢測,保障經營的生產安全以及職工和就餐群眾的人身安全,特種設備運行安全的思想不能松懈,必須嚴肅對待。(來源:煙臺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