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4月14日消息,2021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燈用電器附件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批次樣品,經檢驗,產品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19510.1-2009 《燈的控制裝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4-2009 《燈的控制裝置 第4部分:熒光燈用交流電子鎮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7896-2012《管形熒光燈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17625.1-2012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 17743-2017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對燈用電器附件產品的防止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措施、保護接地裝置、防潮與絕緣、介電強度、故障狀態、關聯部件的保護措施、異常狀態、燈壽命結束時鎮流器的狀態、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螺釘、截流部件及連接件、耐熱、防火和耐漏電起痕、耐腐蝕、鎮流器能效限定值、諧波電流、電源端子騷擾電壓、9kHz~30MHz頻率范圍輻射電磁騷擾、30MHz~300MHz頻率范圍輻射電磁騷擾等項目進行檢驗。
2021年燈用電器附件產品及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