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本輪疫情以來,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物資、社區團購等重點商品和消費形式,在持續開展價格、食品安全等領域監管執法的同時,不斷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力度。現選取最新辦理的部分投訴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某公司蔬菜拼購APP”投訴處置案例
3月30日上午,崇明區市場監管局連續收到數件反映“在某公司APP拼購蔬菜,APP崩潰,商家無法聯系”的投訴。
該局立即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工作人員多渠道與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聯系,并逐一打電話安撫消費者情緒。
上午9:00,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看到工作人員的留言后,第一時間與市場監管部門取得聯系。據了解,消費者同一時間大量搶購蔬菜,導致APP崩潰,而技術維護人員均封控在家,APP一時間無法恢復。為了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拿到退款或配送到蔬菜,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三方微信群,不到6個小時,16件投訴全部圓滿解決。經過企業法定代表人誠懇地解釋,消費者均表示理解。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妥善處理后續訂單。
案例2:“某超市售賣的椰子產品”投訴處置案例
封控期間,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一市民投訴,反映其封控前在某超市購買的椰子,沒幾天就已經發霉變質,認為超市有趁著消費者“囤貨”,故意將品質不好的食品上架銷售的嫌疑,要求查處、賠償和道歉。
執法人員在獲取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照片和消費憑證后,在超市現場隨機抽查貨架上同款待售椰子。查驗該批椰子的索證索票等相關憑證,均未發現問題。由于椰子屬于食用農產品,商家進貨時也無法對椰子內部進行查驗,結合椰子本身水多、皮厚、肉軟,保質期較短的特點,其質量也會根據貯存場所的溫度、濕度存在差異。
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執法人員提醒商家對于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在貨架上做好“盡快食用”的相關消費提示,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對于消費者要求賠償及道歉的訴求,在經過執法人員的調解后,商家也表示愿意為消費者進行退貨,并做出一定的補償。最終,該件投訴雙方線上協商和解,調解成功。
案例3:“某合作社蔬菜團購”投訴處置案例
4月11日,金山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多位市民投訴舉報,稱從轄區內某種植專業合作社購買的社區團購的蔬菜套餐質量不好,且價格明顯高于市場銷售價,要求退貨退款。
接件后,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專業合作社開展現場檢查。經查,該合作社通過社區團購的方式銷售蔬菜套餐,進銷差價率達183.9%。
當事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被舉報人進行立案調查,該案正在抓緊辦理中。同時,在市場監管部門的積極協調下,當事人已就相關投訴人的訴求作出相應賠付,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